浏览次数:992 信息来源: 旌德县审计局发布时间:2019-06-25 10:05 |
近期,在对我县2017—2018年补交党费使用管理情况审计中发现:一是县委组织部对补交党费收入和支出没有单独设置明细科目核算,与正常党费账合并管理;二是部分单位对收到上级组织部门拨付的相关党支部活动经费时,未履行相关财务手续;三是部分村级党支部对补交党费的资金使用没有相关的集体研究会议记录。
审计建议:一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规定的要求,单独设置明细会计科目对补交党费进行财务核算;二要加强对拨付资金的财务管理;三要经过村级党支部集体研究通过后,才能将资金用于村级党支部相关支出。